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属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州属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省属驻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贵州省劳动厅关于实行劳动监察年度审查制度的实施办法》的规定,决定在全州开展2019年度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书面审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和对象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审查范围和对象包括:在本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在本级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在本级相关机关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审查内容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几项:
(一)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情况;
(三)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加班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四)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费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检查内容。
三、审查方式和流程
(一)审查方式:网上申报审查
(二)审查流程
1.注册。用人单位登陆“贵州省劳动关系单位网上服务”网站(网址:https://222.85.128.67:8088/hso/logonDialog.jsp),在网站首页在页面下方“常用下载”处下载《安全证书》、《单位注册流程》、《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子系统-使用手册》等,安装安全证书后,按照《单位注册流程》步骤完成注册并提交同级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已注册成功的单位无需再注册。
2.填报。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使用登陆账号和初始密码登陆系统进行填报,填报内容包括“用工备案-劳动用工备案”和“劳动监察-书面审查”两项。其中,劳动用工25人以上的单位需填报“用工备案-集体合同备案”,填报信息务必完整、真实、准确。
3.上传附件。“劳动监察-书面审查”需要上传附件材料,上传附件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无电子公章的,需盖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具体包括以下几项: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
(2)职工花名册(通过劳动用工备案查询导出职工花名册);
(3)提供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随机抽取5份,职工少于5人的需全部提供);
(4)劳动用工达25人以上的用人单位需提供集体合同和工资支付集体协商材料;
(5)单位劳动保障规章管理制度;
(6)2019年度第1月份和第12月份职工工资支付明细表;
(7)2019年度第1月份和第12月份社会保险费核缴通知单及贵州省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据;
(8)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用工单位需提供劳务派遣协议和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
(9)存在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情况的需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书面材料。
4.申报提交。用人单位需填事项填报完毕后,点击“申报提交”,等待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
5.查看审批结果。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结束后,用人单位可以登陆系统查看审批结果,若审批未通过,必须按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完善后继续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四、审查时间及步骤
(一)审查时间:2020年3月1日至6月31日。
(二)审查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3月1日至3月31日)。各用人单位要认真对照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各项规定,对2019年度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彻底的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自行进行整改。
2.书面审查阶段(2020年4月1日至6月31日)。各用人单位登陆“贵州省劳动关系单位网上服务”网站填报劳动用工书面审查事项并提交附件材料,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用人单位填报事项及提交的附件材料进行审查。
五、审查要求
(一)各县(市)要积极开展2019年度劳动用工书面审查工作。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及时通知本辖区内用人单位进行自查并按时登陆“贵州省劳动关系单位网上服务”网站填报及提交相关事项材料,及时开展本辖区网上书面审查工作,对审查合格的单位发放合格证书,并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对审查不合格的单位,要依法进行处理。
(二)有下属单位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劳动用工情况的管理,及时将本通知要求告知下属单位按时参加年审。
(三)各用人单位要按时主动参加2019年度劳动用工书面审查。审查中初次发现违法行为且情节轻微的,以教育为主,整改到位的不予行政处罚,对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予以查处并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进行社会公布。
(四)请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2020年7月15日前,将开展2019年度劳动用工书面审查工作总结材料报送至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局将适时对各县(市)劳动用工年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8日
联系人:曾令军 魏春艳
联系电话:0854-8303199、8227016。
联系地址:都匀经济开发区匀都国际办公楼B栋405室、406室
州本级年审交流QQ群:190294560(进群备注:用人单位名称+姓名)